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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牌古镇(苏祥义著)第十一章 年代大事和人物轶事之十三、石牌镇的“街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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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石牌镇的“街”
发表于2014-4-2 20:47:37
五十年代,石牌镇没有“居委会”的叫法,而叫做“街”,分一、二、三街,有正副街长和十多个居民小组长。这些街组长都不领工资,各干各的营生。上级下了任务,都能不折不扣地完成。如我前述“消灭四害”和“爱国卫生运动”以外,还领导居民们干了几件“大事业”:
(一)1957年八月,南湖要修筑康桥湖垸子堤,镇给各街下了任务,要每户出一个劳动力,到耿巷子住下参加筑堤,(我家中弟妹七人,父在外地上班,母要为弟妹们烧饭但每户要出一人;就只能由我弃学去了。)当年全镇有千余户居民,共抽了好几百。参加筑堤者,除供应一日三餐外,是没有一分钱报酬的。其中有几十个与我一样的半大孩子,也与成年人一样,每天从日出干到日落;两个多月时间里,修完了垸子堤以后才让回家。(石牌志上写8201部队修的堤,是从西向东沿竹陂河南岸,在康桥湖边接到我们修的,从和平四队朝南到石牌大闸这一段。)
(二)街上居民还有一项“任务”:那些年每年夏收时,各家每户都要抽一人到附近农村割麦子,叫“麦收四快”,有时要超过一个星期,全是自备干粮的无偿劳动!
(三)1969年党的“九大”前,街道组织居民以“我们也有两只手,不在城里吃闲饭”的口号下,成立了“迎九大队”,十八个待业青年,和一些家庭成份高,或者有历史问题的中老年人,到康桥湖集体住宿,集体生活,耕种8201部队农场撤走后移交的耕地,未下放的中青年人,成立了所谓“居民大队”,在镇上做零工也要扣交三成“管理费”给居民大队。居民生活困难到了极点,还有那些无偿的劳动(修堤防汛,麦收四快等)直到文革结束后才终止。
(四)居民下放。1957年“街”将近几年小学毕业生中年令较大者和成份高些的青年数十人,加上十多户农民和几十户开垦了荒地“无业”居民户,组织起来成立了“扬新农业社”。(就是现在的荆台村)1964年又将七八十名社会青年下放到青龙大队。到1971年又先后将数百户居民下放到农村,这些下放户拆走了半数以上老街的房子,使明清古建筑毁损相当严重。经过了三次“下放”,石牌镇上的居民由解放初的七千余人仅剩下不足四千人。继之以后随子女生活和就业升学而外迁,镇上老居民户包括荆台村目前恐不足二千余人了。
附记:
1962年我曾在街道上编造填写过居民粮食供应证,那时又叫“米本子”。当时商品粮每月供应标准是;1岁以内7斤,1–3岁/10斤,3–6岁/15斤,6–10岁/18斤,10–16岁/22斤,16岁以上26斤。达到年龄就应当月调高到对应的供应标准,当时都称口粮为“指标”就是这个意思。另外,高中学生每月补助九斤到35斤,职工指标27斤,体力劳动者从30–45斤不等。还有特殊补助,下乡驻队补到45斤,少数食量过大者可申请特别补助,如供销社职工石炳方经常以“食量过大”为由,向区财办申请补助,往往都会特殊批补一些指标。这是粮食统购统销时对吃商品粮人口的供应政策标准,从镇长到所长都执行这相同的指标,没有特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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